公司大小章與發票章分開放置的桌面,無真人臉

公司大小章與發票章不要混:用印對照,不是代辦

公司大小章與發票章不要混:用印對照,不是代辦

作者:產業探索編輯部|發布與最後查證:2026-08-24|適用:台灣中小企業作業閱讀|非正式函釋,不估個案

導讀:大小章與發票章常被混蓋。本篇只對照常見用途,不是代辦登記或報稅,也不保證核銷過關。

三顆章先分開看

實務口語的「大章」多指公司印章,「小章」多指負責人章,「發票章」用在統一發票相關欄位。名稱以你們登記與稅籍文件為準。統編與發票主體見統編與發票主體不能混

混蓋常見後果

合約只蓋發票章、發票欄蓋成個人私章、銀行往來與發票用印互相借用,都會讓對帳與核銷對不齊。財政部入口見財政部。本篇不估你的罰則。

用印對照
印章 閱讀時可對 本篇不做
公司章 登記名稱是否同一主體 不代刻、不代辦
負責人章 是否與登記負責人一致 不裁定契約效力
發票章 是否只用於發票欄位 不保證核銷

不是代理

健保與勞保不要混讀見健保與勞保不要混讀。本文不是代辦工商、會計或法律意見。

常見問題

發票章能不能拿來簽合約?

本篇不裁定契約效力。閱讀上先假設用途不同,不要因為方便就混蓋。

章遺失了這篇能教我怎麼補發嗎?

不能。補發與掛失走原登記或稅籍窗口,知識文不代辦。

對完章是否保證發票一定能扣抵?

不保證。用印對照不是稅務核銷保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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