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卡與班表欄不要混:對讀方法,不是法律意見
出勤紀錄上的打卡時間與班表是不同欄,不能因為都叫出勤就混填。本篇是欄位對讀,不是法律意見或代算工時,也不保證檢查過關。
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與日常實際業務可能不同,不能因為同一間公司就混填。本篇是對照閱讀,不是工商或稅務代理,也不保證變更或核銷過關。 本篇只做教育閱讀,不保證結果。
出勤表上的補休與加班費是不同欄,不能因為都叫加班就混填。本篇是欄位對讀,不是法律意見或代算加班費,也不保證檢查過關。適用台灣閱讀。 本篇只做教育閱讀,不保證結果。
勞工退休金自提欄要對百分比、生效日與薪資級距欄,不要把口頭習慣當成已自提。本篇是對讀方法,不是勞退代辦或法律意見,也不保證核對過關。 本篇只做教育閱讀,不保證結果。
公司登記地址與發票地址可能不同,不能因為同一間辦公室就混填。本篇是地址對照,不是工商或稅務代理,也不保證核銷或登記過關。適用台灣閱讀。 本篇只做教育閱讀,不保證結果。
加班紀錄要對出勤、休息與簽核欄,不能只看聊天說有加班。本篇是紀錄閱讀,不是法律意見或代算加班費,也不保證檢查過關。適用台灣閱讀。 本篇只做教育閱讀,不保證結果。
試用期條款要對期間、考核項目與期滿通知欄,不要把口頭習慣當成條文。本篇是對讀方法,不是勞務或法律代理,也不保證檢查過關。適用台灣閱讀。 本篇只做教育閱讀,不保證結果。